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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七年之痒

 

 

★现代AU,一发完

★喜闻乐见离婚梗,OOC出没

★祝食用愉快

 

 

乔纳森发来照片的时候,我正被堵在路上。

 

照片中央摆着一盘肉丸意面和一杯酒。餐具底下垫着他打折买来的格纹桌布。每一颗丸子都被规划好了位置,井然有序地趴在面条上。意面的顶端还被他装腔作势地撒上了一小把罗勒碎末。整张相片摆拍意味十足,可与美食杂志的插图相媲美。我能猜到他究竟花了多少时间去琢磨拍照的角度与灯光,什么样的拍摄高度才不至于让食物的热气熏花镜头。他想向我展示他的用心,他正在以一种一丝不苟的劲头为我准备一顿晚餐。可我还是以讥讽的态度暗骂了他一句“蠢货”,他和我生活了七年,却还是没记住勃艮第杯不应该用来装白葡萄酒。

 

周围人告诉我,你不该苛求乔纳森太多。你不该苛求一个考古学者像一个诗人一样整天在你耳边吟诵爱语。你不该苛求一个只谈过一段恋爱的人表现得像个经验丰富的情场老手,通晓那些打动人心的手腕,为你制造电影一样充满浪漫与惊喜的桥段。他的性格就是这样,只要他爱你就够了。

 

相似的话我早已听到耳朵起茧,我不屑反驳这些苦口婆心的说客。我笑了笑,他爱我还不够,我需要的是一个有情调的丈夫,不是一块连“我爱你”都说不利索的木头。

 

我需要他陪我看完一场电影,而不是在中场斜在沙发上睡着。我需要他为我找到更多有趣好玩的地方,而不是每个周末只会雷打不动地带我去海德公园和大英博物馆。我需要一个丈夫,需要他起码不会让我的婚姻变成一杯温水,让我在每一个醒来的清晨因躺在枕边的人感到无望与乏力。我需要得到的东西,从乔纳森的身上统统找不到。

 

我砸了砸喇叭,警告了想要从旁边插到我前面的那辆车。我的手机叮咚一响,乔纳森的另一条消息从屏幕上跳了出来。

 

“路上小心,我买了票,吃晚饭我们一起出去看你想看的那部电影。”

 

我不想去看什么电影,不想在我从屏幕上移开眼睛时看见旁边的座位上倚着一个闭着眼睛的男人。我不想浪费时间去做多余的事情。我今天之所以早早从公司赶回家,就是为了告诉他我想和他离婚这件事。

 

当我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我反而感受到了一种平静。我意识到我将会跳出眼前这种境况,不需要继续在这样乏味的生活里挣扎、打滚,忍受乔纳森身上那些让我厌烦的一切。我是一个律师,我最清楚该怎么摆脱一段婚姻,怎样保证我的利益不受损害,怎样应付乔纳森事后对我的纠缠。我提前准备好了一切。午休时我窝在办公室起草离婚协议,隔壁桌好管闲事的同事向我探过了身,冲我问道:“既然你一直不喜欢他的木讷,那当初为什么和他结婚?”

 

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在最后停笔的时候重重敲下了一个句号。

 

为什么和他结婚?我不知道。

 

所有人都会在某些时刻一时冲动,频率或高或低。虽然我一直在避免这种不理智的情绪干扰我的决定,但我不得不承认,我也会有不清醒的时候。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社团的联谊会上。我讨厌参加这种无意义的社交,不想看着那群荷尔蒙分泌过剩的白痴在闪光球灯下群魔乱舞。我找了个角落窝了起来,准备过一会儿就直接离开。这时候,他被我的同学向我推了过来。

 

“迪奥,介绍个人给你。这位是考古系的乔纳森。”

 

我皱着眉抬起了头。他僵站在我的面前,瓦蓝色的霓光照在他的脸上,可我却在他的颊边看出了一抹红。

 

“你好,我叫乔纳森·乔斯达。很高兴...很高兴认识你。”

 

他用六十年代求偶指南上的开场白向我磕磕绊绊地打了招呼,坐在我旁边的位置上,不再说话了。

 

我在十秒钟之内给他贴好了标签。乔纳森·乔斯达——处男,一个快要读书读成哑巴的呆瓜。

 

我没有兴趣把精力浪费在他的身上,我不知道学习考古的最高境界是否就是把自己变成一尊了无生气的文物。我在他磨磨蹭蹭的话语间拒绝了他交换电话号码的提议,拎起放在一旁的外套,起身走了。

 

我低估了他的毅力。

 

从此之后,我就在图书馆里无数次看见他站在我附近的书架后面,看他假装把脸埋进文献,实则时不时偷偷抬头看我。我每天都要在去餐厅的路上必然性地经历和他的“偶遇”,听他搜肠刮肚地说些我早在两星期前就已经听说过的“学校趣闻”。我知道他在想什么,我被那些乱七八糟的追求者养刁了胃口。我不需要在一堆挑不过来的食物里捡一片白菜叶。我用尽最后的耐心简洁直白地拒绝了他,在他黯然离开后冲他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他没再出现过了。

 

不到两天的时间,我已经把这个人忘了个干干净净。

 

我习惯在周末去酒吧钓钓男孩儿,快乐一晚,权当是一种解压和消遣。没料到,我这次居然翻了车。谈好的人在半路上突然反悔,弄得我们不欢而散。我的“周六放纵之夜”被搅黄了,我又气又烦地回到学校,在宿舍楼下发现了一个可疑的身影。

 

他藏在树后,我已经无力再骂他是白痴。他的身材比那颗可怜兮兮的小树宽了不止一截,这样的掩护毫无意义,不如直接躲进旁边的垃圾箱。我的火气在看见他的瞬间直冲大脑,我大步朝他走了过去,看着他一脸无措地从树后面绕了出来,对着我轻轻打了个威士忌味儿的酒嗝。

 

“对不起,我不是想来打扰你的。我只是...”

 

他低下头,露出一段浅麦色的后颈和两个红红的耳尖。

 

“我真的只是想看看你,一眼就好。”

 

他揉了揉脑袋,眼睛湿乎乎的。

 

我被他身上的酒味儿一熏,居然有些生不起气来。

 

我的周末看来已经没法像之前那样快活,但我不能如此善罢甘休。我看了看眼前的这只醉熊,突然萌生出一个疯狂的念头。

 

乔纳森没让我失望。事实上,处男是有极大提升空间的,只是日常生活中很少有人像我一样愿意去挖掘他们的潜力。

 

我坐在床边抽烟,他用被子盖着半张脸,只露出一双害羞的眼睛,好像昨晚被人捅了又捅的不是我而是他。

 

“我...我真的很喜欢你。”

 

他从床头蹭了过来,小心地抱住我,亲了亲。

 

我不高兴地瞪了瞪他,没好气地回吻了他一口。

 

从此之后,我们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搞在一起了。

 

他什么都不懂,约起会来就像一个去春游的小学生。我们周末时不是去动物园看猩猩就是去郊外散心,终于有一次,在我忍无可忍地发火过后,他破天荒地带我去了一次学校附近的游乐场。

 

骑在木马上转了四圈之后,我黑着脸拽他去坐过山车。我知道他并不擅长应付这种刺激的项目,他坐在我的旁边,像一个被捆在电椅上的囚犯。他并没有如我想看到的那样在轨道上尖叫飙泪。我失望地从座椅上跳了下来,他用那张绿得像腌菜的脸对我挤出了一个扭曲的微笑,接着就对着垃圾桶狂吐了起来。

 

这就是我的男朋友,他没有任何情调可言,可最后却还是升级做了我的丈夫。

 

我真应该让所有人都看看他为我准备的求婚。天寒地冻的十二月,他在一大早把我从被窝里硬叫了出来,给我看他从天没亮时就开始堆起的雪人。他满面笑容,整张脸冻得通红,像一颗乐呵呵的西红柿。我真想拎起旁边的雪铲给他一铲。他伸出手拔掉雪人脸上用来做鼻子的胡萝卜,从那个洞里掏出了一个小盒子,对着我打开了盒盖。

 

他单膝跪地,把戒指举在了我的面前。

 

我没说话,不耐烦又恶狠狠地点了点头。我的脸也莫名其妙地变得通红,我们就这样一起,变成了雪地里两颗成对的蠢番茄。

 

我还是不知道为什么会和他结婚。

 

我希望生活拥有仪式感,可他只会在纪念日带我出去吃一顿晚饭,送我一束毫无新意的红玫瑰,然后从冰箱摸出一盒我不用尝就已经知道味道的巧克力。我喜欢有品位、懂得打理自己的男人,可他甚至做过我最无法忍受的事情——在凉鞋里穿袜子。我想要我的丈夫将注意力与时间更多地放在我的身上,而不是在我特地赶早下班回来的时候还呆在研究室摆弄他刚刚挖出来的陶罐。

 

我受够了,我想离婚。

 

当我第一次跟他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他扑了上来,给了我一个熊抱。我犹豫半天,最后还是可耻地屈服于他暖和舒服的臂弯。我终于驶过了这片拥挤的路段,我踩了踩油门,决心今晚无论如何都不能再踌躇和妥协。

 

“需要我去接你吗?路上都还好吗?”

 

我没有回复。

 

我能猜到他现在的样子,上蹿下跳,像只丢了橡果的松鼠。他确实很喜欢操心,我突然很想报复,我掉了个头,背对着回家的方向四处乱逛了起来。我把手机调成了静音,看着荧光屏一闪一闪,接着又冒出来电界面,心里满是快感。

 

转了一个多小时,我有点累了。

 

乔纳森精心准备的那盘意面应该早就冷冷地腻成了一团,电影也已经开场了。他不再打电话过来,我把车停在路口,从口袋里摸出了烟盒。我掀开盒子向外一倒,落在我手里的不是香烟,而是一颗水果糖。我猜到这一定是他干的,我最近抽烟抽得太凶,回家的时候总是满身烟味。我晃了晃盒子,里面紧接着掉出来了一个小纸团。我展开它,上面画着一个幼儿园水平的卡通笑脸,旁边附着一句话——“少抽一些,实在忍不住就吃点糖吧。”

 

他总是这么自以为是,用这种我并不想要的方式表达他的关心和在乎。我打开了车窗,想把糖丢出去,可最后扔出去的却只有糖纸。写好的离婚协议就放在副驾上的公文包里。谨慎起见,我还是应该在拿给乔纳森看之前再仔细检查一遍。我盯着那个包,却迟迟没有打开。

 

我想离婚。

 

我不断向自己重申这个想法,从停车场一步步挪回我们住的那栋楼。楼门前坐着一个人,我已经猜出了那是谁。我停了下来,看着他直起身体,又迅速地站了起来,在我闷闷不乐的表情里跑过来又给了我一个深深的拥抱。

 

“你去哪儿了,怎么连电话都不接?你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你。”

 

他委屈地耷拉着耳朵,蹭了蹭我的额头。

 

“电影已经快散场了,我们明天再去看吧。我先回去重新煮一份面给你,我做了很多肉酱,味道还不错。你说你不喜欢在酱料里面放洋葱,所以我...”

 

我想离婚,我没有忘记我今天回家的初衷。

 

他絮絮叨叨地拉着我爬上了楼梯,一脸温柔又幸福的笑容,对于之后要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我站在客厅,听着他在厨房咚咚锵锵笨手笨脚却十分投入地为我做着晚餐。这种事宜早不宜迟,我应该赶紧和他摊牌,以免夜长梦多。我呆在原地,他回过头向我露出了一口白牙,鼻尖上还沾着一点肉酱。

 

晚餐被端上了桌,他扭扭捏捏地坐在了我的对面。

 

他从围裙的口袋里掏出了一个扎着丝带的小盒子。我已经猜到了那是什么,我隔着层层包装也还是能闻到黑巧克力的味道。他的眼睛闪闪发亮,他把它递过来,对着我说:“今天是我们认识的第3000天,我很幸运,能够认识你并和你在一起。”

 

我不记得还有这种纪念日,我根本不记得我们最初认识的那一天究竟是几月几号。这个男人还是只会在这种日子傻乎乎地送我巧克力,我的手心已经攥出了汗,我踟躇了一会儿,还是把它接了过来。


3000天,我都忘了我已经和面前的这个男人互相纠缠了这么久。

 

“你从刚刚就一脸心事的样子,是有什么话想对我说吗?”

 

我咬着嘴唇,牙齿数度松开又接着合紧,最后终于开了口。

 

“下次不要再用勃艮第杯装白葡萄酒了。”

 

“我会注意的。”

 

我为自己感到恼火。

 

我在他一脸期待的表情中叉住一个肉丸塞进了嘴里,酱料里没有洋葱粒,让我的心情稍稍好了一些。我伸出手嫌弃地擦了擦他鼻头上沾着的酱汁,看着他像个傻瓜一样对我眯着眼睛笑。

 

算了,就这样吧。

 

我痛恨自己的没用,恨自己再一次如此轻易地放弃。下一次,我一定不会再这样了。我想起照片里的那两张电影票,我确实有点想看那部电影了。总而言之,明天先和他去把它看了再说。


我就这样说服了自己,用叉子轻轻挑起了盘里的面条。

 

 




晚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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